Friday, December 21, 2007

林行止說;「聖誕要正名,送禮不可廢」說得有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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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''******別了;《 買聖誕禮物 》七十二了;我的錢越見少,無價漲漲漲)

今年定;從此以後 《 不再買聖誕禮物了 》(保留兩份是;送給大家姐 外母娘 的江遙柱)
每年我會買聖誕禮物 (近十年是到瑪莎,先前是去永安 先施) **a
林行止在信報社論說「聖誕要正名,送禮不可廢」 ( 有理 我一直以來是對的)
看了 林行止 之言 ;我還是不再買禮物;
我要收!聖誕禮物(但我定;不再買聖誕禮物)
就由 2007年 可始;我很想要一只手錶;(以後每年如是。說出;我想要的、、、)
請 你們 ;
送一只「手錶」給我!!我需要。

先前帶著的手錶,上月到沙田看屋時遺失了(是摯友;蔡泳斌送我,不值錢;但心痛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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